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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市公安局关于《镜鉴3》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的询价公告
【信息来源】 【发布日期】2021-03-09 【打印】
二、采购方式:询价采购
三、项目基本要求:
1.时长约15分钟左右;
2.要求文稿、拍摄和剪辑5天之内完成;
3.在成都、南充、阆中、蓬安取景拍摄;
4.需拍摄市公安局各个警种;
5.模拟场景拍摄含演员;
6.比选结束后5日内出成片。
四、响应人资格要求:南充市本地注册的中小型企业,具有法人资格,具有相应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五、拍摄设备要求:
拍摄制作团队含:文案、编导、主摄像、摄像助理、编辑、包装、灯光。
拍摄制作使用的专业器材含:航拍器、高清摄像机、影视专用灯光、电动轨道、高清非编系统、AE编辑软件等。
六、其它事项
报价截止时间:2021年3月12日12:00时整。
报价提交地点: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1号南充市公安局办公大楼8楼驻局纪检组0817室。
提交资料:营业执照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、报价表
报价要求: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000元,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,报价截止时间前报名,过时无效。
在满足上述要求前提下,按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人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俊屹
联系电话:13890875982
南充市公安局
2020年3月9日